緬甸賑災捐款帳戶:
(一)郵政劃撥帳號:1597-8888
戶名: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(請註明緬甸賑災)
(二)銀行轉帳帳號:華南銀行和平分行121-20-0350481
戶名: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 (請註明緬甸賑災,並將轉帳收據註明姓名、電話、住址後,傳真至02-2363-5154或02-2363-9646即可)
(三)信用卡捐款:請至紅十字會網站---信用卡捐款表格下載捐款表格
並註明緬甸賑災,填寫後傳真至02-2363-5154或02-2363-9646即可。
信 用 卡 捐 款 | ■■■ |
1. | 請下載信用卡授權捐款單(請按右鍵→另存目標)。 | 2. | 請捐款人詳細填寫信用卡授權捐款單之各項欄位,捐款用途乙欄請單選,以達專款專用之目的,並利本會作業。 | 3. | 捐款人可選擇定期或單次授權,定期為每月固定20日扣款轉帳(若遇假日則予順延)。轉帳失敗或有任何問題,本會將聯絡捐款人,於當月另行擇期轉帳。 | 4. | 授權捐款單填妥後,請傳真至本會(02–23635154)並來電確認,或郵寄至106台北市建國南路二段276號10樓。 | 5. | 捐款人可選擇以下收據寄發方式: | | (1) | 每次寄發:每一筆捐款完成後,皆寄發收據予捐款人。 | | (2) | 每年寄發:每年開立一次年度捐款證明(含捐款明細),於隔年三月底陸續寄發,方便捐款人申報所得稅。 | | (3) | 不寄收據。 | 6. | 銀行手續費(VISA、MASTER、UCARD、JCB扣1.8%;美國運通卡扣2.15%)由本會負擔。 | 7. | 若捐款人信用卡掛失、停用、換卡而需更改信用卡卡號、銀行、有效期限或終止捐款等,請來電告知或重新填寫信用卡授權書,以利處理後續捐款事宜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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