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緬甸賑災捐款帳戶:

(一)郵政劃撥帳號:1597-8888
戶名: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(請註明緬甸賑災)

(二)銀行轉帳帳號:華南銀行和平分行121-20-0350481
戶名: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 (請註明緬甸賑災,並將轉帳收據註明姓名、電話、住址後,傳真至02-2363-515402-2363-9646即可)

(三)信用卡捐款:請至紅十字會網站---信用卡捐款表格下載捐款表格
並註明緬甸賑災,填寫後傳真至02-2363-515402-2363-9646即可。


信 用 卡 捐 款
1. 請下載信用卡授權捐款單請按右鍵→另存目標)。
2. 請捐款人詳細填寫信用卡授權捐款單之各項欄位,捐款用途乙欄請單選,以達專款專用之目的,並利本會作業。
3. 捐款人可選擇定期或單次授權,定期為每月固定20日扣款轉帳(若遇假日則予順延)。轉帳失敗或有任何問題,本會將聯絡捐款人,於當月另行擇期轉帳。
4. 授權捐款單填妥後,請傳真至本會(0223635154)並來電確認,或郵寄至106台北市建國南路二段27610樓。
5. 捐款人可選擇以下收據寄發方式:
  (1) 每次寄發:每一筆捐款完成後,皆寄發收據予捐款人。
  (2) 每年寄發:每年開立一次年度捐款證明(含捐款明細),於隔年三月底陸續寄發,方便捐款人申報所得稅。
  (3) 不寄收據。
6. 銀行手續費(VISAMASTERUCARDJCB1.8%;美國運通卡扣2.15%)由本會負擔。  
7. 若捐款人信用卡掛失、停用、換卡而需更改信用卡卡號、銀行、有效期限或終止捐款等,請來電告知或重新填寫信用卡授權書,以利處理後續捐款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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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柯翠娜Katri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